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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邯郸市临漳县县企事业单位选聘博硕人才公告(66名)

发布:2024-04-25 20:51: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河北邯郸市临漳县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公告摘要

  2024年河北邯郸市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公告已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工作岗位为45名教师、5名职教专业指导岗位人员、16名企业工程师。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得再作修改。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临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办公室。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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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邯郸市临漳县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公告正文

中共临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文〔2021〕17号)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66名,其中事业单位50名、企业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工作岗位为45名教师、5名职教专业指导岗位人员、16名企业工程师(详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应聘事业单位的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6.参加中学教师选聘的,需具有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事业单位
 
  1.发布公告。2024年4月25日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临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办公室。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居民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
 
  ②《临漳县2024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应聘教师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⑤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由资格复审小组复审,确定测评人员名单。
 
  3.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www.linzhang.gov.cn发布的测评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到指定地点领取《测评通知书》,并按要求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评。
 
  (2)测评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职教专业指导岗位测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测评时间总共为8分钟。测评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测评内容。教师岗位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同一考场同一岗位说课题目相同。测评前将说课范围(每个岗位均为3个说课题目)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测评当天不安排现场备课,开始前由本考场第一位考生抽签确定具体测评说课题目。职教专业指导岗位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及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打分。评委对考生的测评分别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测评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测评结束后,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测评合格人员,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学历学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民营企业
 
  由中捷医疗、双贝机械、中科德方公司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选聘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引进待遇
 
  (一)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子女随意愿就近就学、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等待遇。
 
  (二)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临漳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临漳县青年拔尖人才等县级人才项目。
 
  (三)编制保障。本次县第一中学、县邺城中学、县第二中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聘岗位引进的博硕人才入职后纳入县全额事业编制。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人才,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一次性为其发放10万元安家费,并2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引进的硕士人才,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一次性为其发放5万元安家费,并2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
 
  七、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临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作出调整。
 
  联系电话:0310-78513097864850
 
  纪检监督电话:0310-7868704
  中共临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nzhang.gov.cn/xxdt/ggtz/202404/t20240425_2037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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