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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0名)

发布:2024-04-18 14:19: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1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16:00至4月26日16:00。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备考可以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24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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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1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退役士兵。
 
  1.应届毕业生
 
  (1)2024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2)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截止到报名当月,报考人员工作满24个月,具体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7.符合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的有关要求;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9.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16:00至4月2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21日16:00至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有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查看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集中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4月29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要交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4月21日-4月28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查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岗位所需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以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聘用计划时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市水务局将根据工作整体安排,同步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社会信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将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报考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聘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手续。具体事宜将会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专业
 
  本科专业及门类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及一级学科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二)落户问题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招聘单位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所在地落户条件,招聘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必要证明材料。
 
  (三)需要亲属回避的情形
 
  1.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机关有局级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组织、人事、纪检、审计和财务类岗位;
 
  2.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处级干部直系亲属的,不得报考此处级干部所在单位;
 
  3.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处级干部旁系亲属及近姻亲的,不得报考此处级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和财务类岗位;
 
  4.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科级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此科级干部所在科室的岗位;
 
  5.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从事组织、人事、纪检、审计和财务工作的科级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此科级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和财务类岗位;
 
  6.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直系亲属的,不得报考此亲属所在科室的岗位;
 
  7.考生在拟报考单位有2名及以上亲属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需要回避的情形时,涉及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上级部门批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确保能取得联系。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所报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22-2333399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招聘岗位及专业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22-2333369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文章来源:https://swj.tj.gov.cn/zwgk_17147/tzgg/202404/t20240416_660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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