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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承德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务工作人员公告(10名)

发布:2022-06-01 19:26: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河北承德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务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河北承德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务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0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8:30至2022年6月10日17:00。报名邮箱:gaoxinquweishengju@163.com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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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承德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务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承德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高新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比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4、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承德高新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
 
  7、医师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8:30至2022年6月10日17:00。报名邮箱:gaoxinquweishengju@163.com 。
 
  2、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下载);
 
  (3)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的国家统招毕业生和2022年国家统招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7)按具体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扫描件;
 
  (8)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9)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申报岗位代码;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报名资料,网上邮箱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3、招聘计划与核减岗位
 
  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变更信息将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准考证领取
 
  考生报名后,将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考生是否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发布的笔试准考证发放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两科合并一张试卷,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①笔试时间: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
 
  通过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结合报名和疫情防控情况,由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条件审查时,应提供: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原件;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的国家统招毕业生和2022年国家统招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卫生机构颁发的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人事机构颁发的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要求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审核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证件原件按照复印件顺序同时提交。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测试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①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③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照机器码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控制线60分。
 
  ⑤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登录此网站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取得岗位职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 “985”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考核、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据实支付。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www.cdkfq.gov.cn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2555258(政策咨询)
 
  0314-2521981(监督电话)
 
  五、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 考生应主动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2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3、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和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cdkfq.gov.cn/news_show.aspx?id=7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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