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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保定市唐县人社局公开招聘民政助理员公告(13名)

发布:2021-08-05 22:25: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保定市唐县人社局公开招聘民政助理员公告(13名)已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3日(上午8 :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华北河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bgwyw_org,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民政助理员的公
 
  根据冀民[2019]19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冀民[2017]121号《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做好民政工作,保障民生、服务人民,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助理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唐县招聘民政助理员信息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性别

备注

民政助理员

01

13人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唐县籍户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1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2021年8月1日)。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6、具有民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招聘(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5、列入诚信档案负面清单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1,不能达到这一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并通知应聘人员。
 
  1、登录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唐县招聘民政助理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在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报名。
 
  2、资格初审。
 
  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4、考务费100元/人。5、《唐县招聘民政助理员报名表》。
 
  3、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8月5至8月9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3日(上午8 :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2021年8月13日下午17:00时。
 
  (4)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考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
 
  (二)考试
 
  考试由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聘请县外专家组织进行面试。
 
  (1)面试为现场抽签,按抽签排名顺序号及身份证进入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5分钟。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号码,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本项考试成绩。
 
  (三)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由用工单位和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即列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人举报但经进一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在公示期内经进一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因本人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和用工单位负责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免费培训。聘用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到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统一与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五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两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再续签三年),由用工单位统一调配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管理
 
  (1)工资标准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580元执行。
 
  (2)每月乡镇补贴分三类:一类乡镇600元;二类乡镇900元;三类乡镇1200元。(见附件2)
 
  (3)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4)劳务派遣人员每人每月管理费50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2——6421751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tangxian.gov.cn/content-159-66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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