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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沧州市南皮县直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公告(10名)

发布:2020-12-22 18:07: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河北沧州市南皮县直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公告(10名)已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皮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事业人员简章
 
  为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干部有序流动,经用人单位申报,决定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选调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
 
  (二)选调职位
 
  详见《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南皮县域乡镇范围内全额事业单位(含乡镇中小学,不包括县职教中心、县第一中学、)在编、在岗的正式事业人员,工作满3年。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有事业心;
 
  2.年龄38周岁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或信访反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试用期未满的,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选调信息
 
  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在“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专题”网站(http://221.192.132.216:85/)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费100元。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及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3)在“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专题”网站(http://221.192.132.216:85/)自行打印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格。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七、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且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需要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的下一环节。
 
  八、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列入考察对象)。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对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体能状况、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受处分期未满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十、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十一、调动
 
  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编委会,同时在“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专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人社部门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调动承诺书》。并按调入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对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调动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
 
  附件:
 
  1、《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221.192.132.216:85/web/wenjian/2020122210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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