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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答疑:什么是回避关系?

发布:2016-08-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尚未启动,预计在明年3月份报名,4月份笔试。复习备考应提早开始,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参考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复习。教材包括《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门,内容全面系统。
  我们知道,有一些情况是不能报考河北公务员考试,其中有一条是“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那么很多考生不理解回避关系是什么,在此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说明一下,供考生参考。
  什么是报考时回避问题?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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