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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市昌平区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公告(1166名)

发布:2022-09-10 16:26: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北京市昌平区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公告摘要

  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1166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1111人、面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30人,面向昌平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25人。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线下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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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公告正文
 
昌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昌平区实际,即日起,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1166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1111人、面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30人,面向昌平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25人。用人单位招聘人数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昌平区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户口实际居住地在昌平区,原则上考生户籍或长期居住地在所报考镇街管辖区或就近镇街管辖区;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9.报考面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岗位和面向昌平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面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驻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面向昌平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昌平区户籍(京外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聘范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发布考试总成绩、政审考察和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招网发布《昌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公告》,并在各用人单位公众号和社区公告栏等转发。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线下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17日16:00,考生请点击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011711(请收藏此链接便于查看审核结果)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指南见附件2),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尤其注意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建议填写QQ邮箱),如出现瞒报、错报或不属实等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考生可在2022年9月13日至9月18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用人单位及岗位;报考申请待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用人单位及岗位;截止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用人单位及岗位。
 
  各用人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
 
  昌平区统一进行笔试命题,笔试通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招网发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要求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形式:采取线上笔试形式,分为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两个阶段。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以及通讯畅通。因报名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错过考试通知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笔试内容:包括社会建设、公共管理、法律基础、时事政治、昌平区区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用人单位及岗位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招网发布。
 
  4.调剂
 
  未达到资格复审1:3比例的用人单位,经与其他高于比例的用人单位协商后,且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可对符合调剂条件的人员进行调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用人单位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预计于10月中下旬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签字的报名表扫描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扫描件,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具有国外学历的,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6.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7.随军家属须提供现役部队加盖公章的随军批件扫描件,结婚证扫描件1份;
 
  8.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9.非本区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出具的居住证明扫描件。
 
  如因考生材料上传不齐全、不清晰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线上资格复审,考生自行负责。
 
  预计考生可在10月下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用人单位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公告为准。
 
  1.面试时间:预计11月中旬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突出社区工作者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未达到此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七)发布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持有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总成绩加2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总成绩加1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招网发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同时发布体检、政审等相关事项公告。
 
  (八)政审考察和体检
 
  各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
 
  1.政审考察:由本人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遇政审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其待遇按照昌平区现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五、聘用程序
 
  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聘用程序,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分配。根据有关规定,以社区工作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被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岗位报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报到或试用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辖区履行公示程序,并报昌平区民政局备案。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严格遵照执行市区两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承担报考期间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凡不实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相应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七、特别提示
 
  1.在招聘组织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招网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
 
  2.笔试、面试等环节将依据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安排,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考生应准确填报电话、邮箱等通讯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或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报考规定,出现谎报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考生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考务和政策咨询: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技术咨询:67770636
 
  昌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697187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昌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2022年9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ongzhao.net/cms/base/com_dhc_www/zpkx/1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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