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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邯郸市教育局选调学科教研员公告(9名)

发布:2021-12-18 15:36: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邯郸市教育局选调学科教研员公告(9名)已发布,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3日--24日,报送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12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华北河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bgwyw_org,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邯郸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科研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实市教科研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市直学校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充实教研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选调优秀教科研人才。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学科教研员共计9人。其中: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计算机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地理1人、小学道法1人、特教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初心;
 
  2.有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责任感、事业心强、教育观念正、职业道德好,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3.业务能力精湛,现任教学科和学段与应聘岗位一致,精通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6日后出生),从事本学科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胜任教科研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曾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业务奖励。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3.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能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选调条件由个人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3日--24日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12室,咨询电话:6269823、6269933。
 
  需提交材料: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2张、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邯郸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和教科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和考察。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分别进行笔试、面试、政审考察。
 
  1.笔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不高于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
 
  2.面试:面试分为说课、评课和答辩3个环节,说课环节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评课环节时长不超过15分钟,答辩环节时长不超过5分钟,依次进行。说课内容为竞聘岗位的学科教学内容,现场抽签,备课时长30分钟,评课和现场答辩无准备时间。满分合计10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成绩、教科研能力、合作意识、组织能力等。考察形式以所在单位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对于有违规违纪、违反师风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不适宜教研员岗位要求的一票否决。
 
  5.结果公示:考察合格者,将在邯郸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向选调纪检组反映,电话:6269879。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根据入选人员政审考察情况,各岗位按选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在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省级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研究生、兼职教研员、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条件进行录用。体检不合格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依应聘者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初选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三)对被选调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答辩和考核,合格者在市教科所编制限额内按答辩考核情况逐步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下载>>>
 
 
  2021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jyj.hd.gov.cn/newsInfo.aspx?pkId=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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