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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60名)

发布:2021-07-06 20:43: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60名)已发布,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8:00-2021年7月10日17:3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0名,制定本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51年(原张家口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座落在古城宣化,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硕士6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地处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距离张市30公里,地域优势不足,经济条件落后,属我省贫困边远地区。市政府为招揽人才对在张家口工作的研究生以上人员给予经济补偿,我院也以同样的标准给予鼓励,但吸引力不强,仍然人才难求,每年只招聘到2-3个。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或教学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拟选聘6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中医内科学等临床医学(中医)类专业优秀人才,以此推动我院良好发展。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
 
  (二)选聘方法。单位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8:00-2021年7月10日17:30
 
  (三)测评考核
 
  由本院招(选)聘领导小组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进行评价,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本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3042236(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3-3042236; 电子邮箱:hberfursk@163.com
 
 
  文章来源:https://www.bfefy.com/webPage/showarticle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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