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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廊坊市永清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10名)

发布:2021-05-17 20:06: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廊坊市永清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10名)已发布,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可以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21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永清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公开招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一网五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县综治中心作为“解题”流转、网格管理等中枢核心平台的有效运转,解决力量匮乏问题,面向社会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一、报名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政法工作;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6、永清县户籍;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注:凡涉及到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为社会化用工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招聘公告在永清县电视台、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4天,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与《健康承诺书》(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由本人签字)、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学历证书等电子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以及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zhaopinkaoshi@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8210329350),邮件主题以“姓名+手机号”命名,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接笔试考试短信通知后,自行到个人邮箱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参加笔试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聘用人员待遇
 
  参照县委政法委现有社会化用工人员待遇,每人每月工资2600元并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约计1500元左右)。合同期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留用。
 
  四、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考生在参加考试需提供《健康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中共永清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ongqing.gov.cn/xinwenzhongxin/gongshigonggao/10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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