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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唐山市高新区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8名)

发布:2021-04-02 18:56: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唐山市高新区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8名)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16:00前。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唐山高新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我区拟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18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唐山高新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招聘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本次选聘岗位“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原则,资格复审阶段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高新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4月2日,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网上报名。2021年4月12日16:00前,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唐山高新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唐山高新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专业)、《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tsgxqgkz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选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如专技岗位*张某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 0315-5776535、0315-577624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核。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选聘工作小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环节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
 
  1.适岗性评价
 
  适岗性评价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适岗性评价于2021年4月13日8:00-12:00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个结果,三名及三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于2021年4月15日8:00-12:00进行。面试方式为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具体体检事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八)备案
 
  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最低服务年限。参照公务员招录,已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五、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文章来源:http://career.nenu.edu.cn/detailgonggao?id=I202104020808311083309&secRNa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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