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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邢台市清河县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60名)

发布:2021-02-03 15:58: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邢台市清河县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6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9:00至2月7日17:3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社区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0人,其中中共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36名,群众24名(见附件1: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经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到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下设的8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不列入编制。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情感,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党员放宽到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党员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清河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具有清河户籍(户籍信息、结婚登记信息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情况为准)。
 
  8、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
 
  (2)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以及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有关限制期限,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组织、蛊惑群众上访或本人长期无理上访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道德品行低劣,在赡养老人、遵守公德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影响较坏的;
 
  (8)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未经处理的;
 
  (9)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存在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的;
 
  (10)原村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或评议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1)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2月3日通过清河县党建网、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9:00至2月7日17:3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网址: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
 
  3.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诚信承诺书》(视为签署)后,按考生操作指南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考试环节中因比例核算,出现末尾小数点的,增加1名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将核减的招聘岗位数调整到另一岗位进行使用,调整后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准考证打印:2021年2月8日9:00至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科目主要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党章党规、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清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凡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纸质版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记录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日后。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登录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1.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清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其配偶是清河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具有清河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
 
  (6)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7)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见附件3)报考A岗人员提供。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陆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审核汇总后,在清河县党建网、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①基本薪酬为1906元。②绩效薪酬565元,统筹使用,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个人绩效薪酬。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需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及相关事项皆通过清河县党建网、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详细阅读《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4),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5.本《公告》由清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1:《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身体健康状况检测记录表及承诺书》.doc
 
  附件3:《党员身份证明信》.doc
 
  附件4:《考生防疫须知》.doc
 
  政策咨询电话:0319-8261808
 
  技术咨询电话:0319-3335558(网上报名平台)
 
  监督电话:0319-8166627
 
  文章来源:http://www.xtrsks.com/ren.php?id=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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