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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邯郸市冀南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50名)

发布:2021-01-29 21:09: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河北邯郸市冀南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5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冀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参加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其他类型人员,公开招聘5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人数
 
  共招聘社区工作者50名,男女各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面向参加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以下简称“参加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考试考生”)招聘。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从“参加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考试考生”中招聘社区工作者不足50人时,面向其他类型人员招聘。 (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有冀南新区管辖范围内的户籍;
 
  5、根据工作需要,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共正式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
 
  我区新设置12个社区工作人员岗位。
 
  五、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xinqu.zhinengkaowu.com
 
  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本人小二寸照片、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核
 
  此类考生报名后,依据参加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冀南新区官网公布。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办公室确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名额空额的递补。
 
  4.公示。确定聘用人选后,在冀南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5.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使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6.待遇保障。到岗工作后,由相关乡镇(办)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薪酬自聘用之日起执行。薪酬待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丛台区社区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邯组通字〔2018〕76号)规定标准执行,由财政保障。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实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实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冀南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四)招聘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冀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0310—6299603
 
  监督电话:冀南新区纪工委0310—6299110
 
  技术咨询电话:0310-4520907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上电话。
 
  冀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anxinqu.gov.cn/zwgk/tzgg/202101/t20210128_142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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