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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93名)

发布:2020-11-11 15:46: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93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笔试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可以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20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工作需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补充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3名,派遣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单位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助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性质人员93人,招聘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资格技能等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11日,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现场报名和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http://www.lqqrsks.com)。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第三方机构收取,用于考试考务工作。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报名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了解招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并保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按照常住地报考的提供相关材料(居住证、房产证、配偶户籍等);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中专、中技)学历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
 
  5.岗位要求具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先考虑岗位要求;岗位没有优先条件要求的,进入体检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考生需按照《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要求,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做好个人防疫和健康登记,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参加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日时间)
 
  附件1: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0年11月11日
 
  公告来源:http://www.lqqrsks.com/web/wenjian/20201111190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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