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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省考邢台考区公务员证件审核通知

发布:2020-09-14 14:33: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河北省考邢台考区公务员证件审核通知已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邢台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0年9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二、审核地点
 
  邢台喜士来酒店一楼龙凤厅(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219号),乘车路线:市内乘15路、24路、25路公交车到站北汽车站,北行50米路东。
 
  三、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本人到场,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携带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
 
  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对于证件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审核时间安排
 
  由于证件审核与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间隔较短,特别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参加审核,避免因忘记或所带材料不全而贻误。
 
  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避免造成拥挤,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于16日进行审核,报考县(市、区)直部门和法检岗位的考生于17日进行审核,报考市直部门岗位的考生于18日进行审核。
 
  五、关于证件审核的几点具体说明
 
  1、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须留存原件。
 
  2、户籍材料。(1)凡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没有特别要求的职位: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不需提供河北省户籍(或高考生源地)证明。(2)其他考生均需提供河北省户籍(或高考生源地)证明(如户口簿、户籍证明)。户籍以2020年7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按高考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录取时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3)符合“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其亲属户口簿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报考职位中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1)。
 
  4、报考职位中要求共青团员身份的,须提供团关系所在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共青团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2)。
 
  5、报考职位条件中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正本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6、报考职位条件中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定向招录职位。(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考生须提供:“大学生村官”: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证明中须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须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2)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须提供入伍、退伍相关证件。(3)报考定向招录“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医院、学校)”职位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8、以留学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证件审核前14天健康状况,证件审核当天持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证件审核)》(见附件3)参加审核。
 
  证件审核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式、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附件1.《中共党员证明信》
 
  附件2.《共青团员证明信》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证件审核)》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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