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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省考雄安新区考区公务员及选调生证件审核通知

发布:2020-09-13 20:53: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河北省考雄安新区考区公务员及选调生证件审核通知已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20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及常规选调生雄安新区考区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及常规选调生招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对雄安新区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报考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含常规选调生,不含法检)职位的考生:2020年9月16日至9月17日(8:30-12:00,13:30-17:30)。
 
  报考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法院及检察院职位的考生:2020年9月16日(8:30-12:00,13: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容城喆啡酒店(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仁路9号)。
 
  三、乘车路线
 
  高铁白洋淀站乘坐雄安新1路,体育馆站下车。
 
  四、四级联考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雄安新区招录公务员面试证件审核表》并填写一份,需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携带至现场进行证件审核。按照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生源地)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明等。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一)除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外,若报考人员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户口以2020年7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的特定关系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特定关系及其户籍的材料:
 
  1.结婚证(结婚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前);2.个人特定关系的书面声明保证(特定关系人签署属实意见后签字并加按手印);3.特定关系人的户口本;4.特定关系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学校(院)公章、填好本人基本信息的《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需由学校出具证明,证明其取得学历学位及专业和毕业时间等情况);其他2020年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学生证》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考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考生,需出具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
 
  (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报考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
 
  (六)报考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七)报考限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退役证》。
 
  (八)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明(升学而迁出户口底册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选调生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请参照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中《河北省2020年面向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中有关要求提供证件和材料。
 
  六、证件审核结果
 
  经证件审核,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附件:2020年雄安新区招录公务员面试证件审核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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