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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50名)

发布:2019-06-23 17:55:3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5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7月15日17时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9年岗位空缺、工作需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6年6月及以后出生。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方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方可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0人。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专业均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确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学院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ebue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hebuee.edu.cn)人才引进专栏”,下载并按照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可服从学院岗位调剂)。并发送电子报名材料(电子邮箱为emccrsc@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7月15日17时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2)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教学教研业绩、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
  (3)本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由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
  (4)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提供电子材料弄虚作假,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有权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岗位名称(代码)+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岗位名称(代码)+应聘材料”命名,如:“张三+经济学系教师二(002)+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依照本公告规定及《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信息,进行严格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依据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确定,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复审现场完成。复审时间及具体安排待初审结束后于学院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经电话或邮件通知,并进入下一程序。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测试)和试讲两部分。
  1、笔试(测试)
  025岗位参加现场测试和试讲,其他岗位均参加笔试和试讲。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生态环保理论、现代科学技术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等相关内容,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笔试结果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news.hebuee.edu.cn/rczp.htm)。
  (2)测试
  025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现场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
  025岗位现场测试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测试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做为现场测试成绩。通过的人员中,现场测试成绩排名开考比例以内者(校园网或其他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025岗位现场测试时间、地点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现场测试结果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news.hebuee.edu.cn/rczp.htm)。
  2、试讲
  (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试讲。
  (2)试讲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试讲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确定试讲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
  (3)试讲具体内容及安排于校园网发布。试讲时间共计30分钟/人,其中讲授2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
  (4)试讲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试讲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按照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做为试讲成绩。试讲通过人员中,笔试(测试)、试讲合成总成绩排名开考比例以内者(校园网或其他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5)试讲通过结果于校园网公布。
  3、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笔试(测试)、试讲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考试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试讲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入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纪律规矩意识、家庭成员政治历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学院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http://www.hebuee.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招聘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疑义的应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待遇,但不纳入正式编制。
  五、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hebuee.edu.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校园网人才引进专栏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安排及成绩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方案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0335-7815764
  电子邮箱: emccrsc@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4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6月17日
  
  附件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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