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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石家庄市评选中小学骨干校长通知

发布:2018-06-25 17:04: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河北石家庄市评选中小学骨干校长通知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评选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石家庄市知名校长骨干校长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启动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特教学校的在职在岗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含副职)。
  二、推荐数额
  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计划评选100名。按照1:1.2的比例推荐,本次全市共推荐120名。
  各县(市、区)、直属学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爱岗敬业,勤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中学校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任职资格。
  3.近三年按要求完成校(园)长相关培训课程。
  4.近三年所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能将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和学校管理实践有机结合;具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能力,不断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2.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其中担任校级领导3年以上。校级正职年龄在50岁以下、校级副职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所任职学校校园文化特色鲜明,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取得良好成效,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示范带头能力。
  5.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县(市、区)级骨干校长,优秀的农村学校和在改造薄弱学校过程中成绩突出的校长。
  省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对象、省级骨干校长、市十大知名校长和已入选以上校长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再列入市骨干校长评选范围,视同市骨干校长纳入管理。
  四、评选程序
  根据以上推荐条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逐级推荐。市教育局负责推荐市直学校校长人选。对推荐上来的人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人选。
  (一)个人申请和基层推荐。校长个人根据推荐条件及自身实际水平和发展意愿,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初选后,按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员。局直属各相关学校校长向市教育局直接申报。各县(市、区)在上报推荐人选之前要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考察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确定初步人选。
  (三)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听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报,并根据上报材料审定正式人选。
  (四)社会公示。经市首届骨干校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骨干校长正式人选在石家庄教育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五、申报材料
  (一)《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申报表》一式两份;工作照一张(电子高清照片)、个人简介(300字以内)。
  (二)个人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一套(装订并附目录,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市评审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原件。申报材料要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上贴A4纸注明:评审类别、县(市、区)名称、工作单位、学校类别(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特教等)、姓名、职务。
  (三)《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有无安全事故的情况说明。
  相关内容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档。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郎金国兼任,局领导马建国、苏志远、马力、赵立芬、李立水、尚树行、郝进社、车国利、张建岁、马长福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马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机关各处(室)长(主任)、市教科所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教育局长担任组长的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推荐领导小组。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资格初审、测评和汇总等工作,形成评审意见,报评审领导小组研究。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直属学校申报第三届石家庄市十大知名校长的人选,如符合石家庄市首届骨干校长评选条件,可同时申报。
  (二)首届骨干校长评选工作是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教育家办学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按时上报。推荐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切实选出一批威信高、有较大发展潜力、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校长,宁缺毋滥,严防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县(市、区)在推荐时要注意把握各类学校校长人选比例的平衡,人选范围应尽量涵盖各个学段。另外,推荐人选中副校(园)长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20%。
  (四)请各县(市、区)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人:刘萍 王涛
  联系电话:86036266
  电子邮箱:rsc216@163.com
  附件下载》》》(1-3)
  1.首届石家庄市骨干校长推荐名额分配表
  2.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申报表
  3.首届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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