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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邯郸磁县招聘检察院书记员公告

发布:2018-06-16 15:14: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河北邯郸磁县招聘检察院书记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磁县公开招聘检察院书记员公告
  根据我县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以第三方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院书记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
  (一)招聘对象
  具有磁县户籍一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含本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本数);
  3.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4.具有熟练操作电脑技能;
  5.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纹身的;
  6.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检察院书记员13名(劳务派遣工)。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磁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地点:河北申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磁县办事处(磁县四环路西头高架桥东头路北,光明城展示中心院内)
  联系电话:0310—2328222、2496002
  18631020680、13463003808
  (三)资格审查
  由派遣公司组织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相关学历证明、照片6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磁县公开招聘检察院书记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社局、检察院参与报名资格审查,纪委监督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3:1时进行组织开考。
  (四)笔试
  由派遣公司组织考试,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用书。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进入电脑操作技能测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出现并列一同进入电脑操作技能测试环节,但最低分数不低于60分。
  (五)电脑操作技能测试。
  由派遣公司组织电脑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电脑操作技能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试项目:1、文字录入,每分钟录入60字以上为合格;2、表格制作,能熟练使用Word或Excel制作表格,在5分钟内完成制作为合格。两项测试均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包括: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递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电脑操作技能测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电脑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派遣公司、检察院和人社局三家联合组织,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规定执行,对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由派遣公司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将招聘人员派遣到检察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工资待遇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确定,并随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咨询电话:
  0310-2328222、2496002(申美公司)
  0310-2321777(检察院)
  监督电话:
  0310-2312379(磁县人社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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