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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2018-03-19 16:24: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决定为南大港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2名,主要承担基层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岗位
  1、战斗员6名;
  2、司机6名(司机未招满战斗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南大港生源地人员,退役人员优先,均要求男性。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战斗员需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3月1日)。
  4、司机需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3月1日);
  5、具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医疗、维修、计算机、文秘专业岗位经验、从事过消防工作的优先录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纹身图案或有刺“字”、“点”的;
  5、参加非法上访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6、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由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招录,在南大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到南大港劳动局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同时在劳动局领取《专职消防员征召政审表》(必须由户籍所在派出所盖章)。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部队经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并附后。由消防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3月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使用。
  (三)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体能测试
  100米跑、3000米跑、单杠、仰卧起坐。
  2、面试
  面试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以及消防大队规定的体检项目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南大港消防大队对拟聘人选的招聘资格及个人档案复审无误后,即被确认为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拟聘人选放弃聘用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岗前培训。经初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统一进行至少1个月集中培训,由消防大队组织。培训合格后,参照消防部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与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3年(含见习期1年),其后根据岗位等级确定合同年限。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3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南大港消防大队安排工作岗位。
  (四)享受待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五)工资薪金。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岗位、年限、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工资每月约4000元左右(税前工资,含应缴纳保险费用),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等逐年调整。
  (六)日常管理。专职消防员实行倒班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进行军事化管理。
  五、特别提示
  (一)此次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区管委会组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人员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此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均通过南大港网站在线发布。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大港消防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003173999 0317-5897862。
  此公告。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1、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专职消防员征召体检表
  3、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4、专职消防员征召政审表
  5、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
  6、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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