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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河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发布:2017-12-18 15:52: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河北沧州河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河北沧州河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12月1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河间市人社局网站、河间市人力资源市场、河间周报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12月18日9:00至12月22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17:00。采取分职位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2.网上报名的程序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12月27日9:00至12月28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职位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河间市人社局改报一次其他职位或退费。
  (三)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3、证件审核。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行证件审核,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5、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第二学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以下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程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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