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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承德双桥区选聘事业单位人才公告

发布:2017-11-15 16:40: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河北承德双桥区选聘事业单位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21日至11月22日,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河北承德双桥区选聘事业单位人才公告
  为满足急需岗位人才工作需要,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经双桥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本市公开选聘7名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岗位和人数
  (一)选聘岗位名额、条件及面试要求
  本次拟对7个岗位进行公开选聘,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附件《双桥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聘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本市户籍,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受年龄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含试用期);以发布公告日期之前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址: 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考试中心(竹林寺中华路6号),联系电话:0314-2056584.
  (二)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21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核: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后打印)和《双桥区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报名表》(注意粘贴四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由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符合条件者,通知本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1、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双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根据各岗位专业特点和相关要求,采取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试结合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公布。所报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面试成绩、岗位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前款(三—6)顺序方式确定考生,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网站(http://www.sqqjyj.gov.cn)为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选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056584
  3、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简章由双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报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结束后将审核通过考生基本信息报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双桥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聘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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