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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唐山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协助员15名公告

发布:2017-10-11 16:13: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河北唐山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协助员15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3 日一-10 月17 日,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入《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河北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河北唐山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协助员15名公告发布如下:
  2017河北唐山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协助员15名公告
  为缓解我县公安消防大队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协助员1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协助员15名(男性),其中: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8名、退役军人7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滦南县户籍;
  4.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3 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口吃、色盲者,体表有纹身及其他明显特殊标记者;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公告
  2017年10月10 日起,通过滦南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3 日一-10 月17 日
  (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30-5:OO
  报名地点: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121室(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填写《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2017年公开招聘消防协助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弄虛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缴费: 考生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 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入《职业能力测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 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1日下午2: OO:--3: 30(90分钟)。
  (4)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9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滦南县人社局0121室。
  (5 )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10月21日在滦南县人社局张贴公布。
  2.体能测试
  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本次考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100米跑,合格标准分别为<4'40”和<17"3,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考察、公示
  体能测试达标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以10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好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须在体检结束后7 日内完成。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体能测试达标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于7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订聘用合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体能测试达标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后若再因故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不纳入编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间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同类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特岗补贴,并按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再行续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以后聘期内仍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同类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特岗补贴,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七、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017年10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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