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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申论主体段落如何书写可得高分

发布:2016-07-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申论主体段落如何书写可得高分。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申论主体段落如何书写可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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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得文章者得申论,得申论者得公考。”一篇好的文章对于提高申论分数具有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起决定性作用。根据近几年公务员考试的特点,文章写作以凸显选拔适合公务员工作的有理想有作为的年轻人为主,因此文章写作的素材要点可以从法律、事业、梦想、理想、敬业、作风等来准备。以“基层法治”为主题写一篇文章,河北公务员考试网带领大家重点看一下文章主体段落如何书写才能得到高分。
  用“法”规范基层社会秩序,是法治化建设的“安全阀”。“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尺,是惩恶扬善的利剑,更是群众心中的“守护神”。在基层社会中,社会和谐融洽的标准和准线是全体群众认可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培养法治信仰和法治文化,用法治思维认识分析处理问题。但部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素养不高,导致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严重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需要加大普法教育,宣传法律培训群众,树立典型等措施推进基层法治进程,维护基层社会秩序。
  用“理”协调基层群众关系,是法治化建设的“调节器”。中央政策明确提出,加强基层治理创新,不断提升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好基础。然而,在基层治理中,部分村干部不懂法、不守法、甚至以法压民等暴力行为时有发生,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基层社会和谐,阻碍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推进,这种做法,不但违背中央政策要求,更是个人素质低下的表现。在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告诫部分领导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求“简除烦苛,禁察不法”,也是要求我们基层法治化进程中,亟需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用“情”融化基层干群矛盾,是法治化建设的“润滑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千山万水总是情,鱼水之情最动情。”等等,拉近与群众的关系,增进感情是基层干部工作的重点,也是法治化建设的落脚点。对此需要引起部分基层干部的足够重视,否则,就如“墨菲定律” 描绘的那样,只要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无论可能性多小,最后一定会发生最大损害的后果。对于干群矛盾纠纷,看似小事小情,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走进群众,心连心地沟通化解,长此以往必定会发生难以承受的危害。为此,需要部分领导干部,用热情、真情来处理化解干群矛盾,为法治化进程营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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