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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保定唐县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发布:2015-12-1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河北保定唐县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告已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9:00-17:00。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股402房间)。详见下文:
  保定唐县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全省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14号)等文件要求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2015年7月31日前,符合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支医相关专业志愿者(在岗正常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在服务期内人员);
  (二)河北省执行中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基层服务环境;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法,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应聘人员须是唐县服务范围内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支医相关专业志愿者(在岗正常服务期满人员和在服务期内人员)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股402房间)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9:00-17:00。
  (三)报名程序: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本人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河北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河北省“大学生村医”服务证书》,《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或《河北省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后,自行下载并填写《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审查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
  (四)2015年12月25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
  (2)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结构化面谈不分岗位、专业,回答同一组问题;内容在应聘岗位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
  5、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个人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二)考核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导下,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重点为:是否真正在范围内;相关证件的真假;政治及工作表现;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等,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七、岗位确定
  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按照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原则上均应安排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应聘者自接到录取通知书10日内到聘用单位及时报到,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九、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点击下载>>>
  附件1:《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信息表.xlsx》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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