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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取消燃油附加费(2月5日起 )

发布:2015-02-0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连续下调5个月之后,本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取消。距离上一次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费,已有六年时间。新京报记者昨日了解到,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目前,厦航、祥鹏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发布通知,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至0元,其他航空公司也将于这两天宣布跟进。
  自去年9月份,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进行了连续五次的下调。最近一次调整日期为2015年1月5日。
  业内专家介绍,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主要和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有关。进入2月以来,航油采购成本已降至3782元/吨,低于4140元的起征标准,因此航空公司决定停收燃油费,为旅客出行带来重大利好。
  历史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于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11月13日停止征收过10个月,原因也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去年春运期间,国内航线燃油费正处于高位,当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收的开始日期(2月5日)是指出票日期。因此,需要购买机票的消费者可以等到2月5日之后,特别是购买春节后的错峰机票,可以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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