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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沧州运河区招聘社区协理员公告

发布:2014-12-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沧州运河区招聘社区协理员80人,目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7日- 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沧州市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关于招聘社区协理员公告
  为满足社区建设工作的需要,按照区政府要求,将在每个社区增设社区公共服务站,负责承接社区内所有公共服务事项,拟招聘一批社区协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协理员80人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和慢性疾病。
  3、大专以上学历,沧州市区户籍。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运河区户籍。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2014年12月17日— 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到沧州市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孔雀城南,乘市内公交9路、29路、138路南环小学站下北行70米,左转100米即可到达)报名。
  2、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伍通知书和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
  1)笔试。内容为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60分以上的考生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最新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六、聘用
  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3年后再续签6年。连续签订合同不超过9年。
  七、待遇
  聘用期间每月工资加绩效合计1600元,交纳“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
  2、参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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