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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4-12-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2014年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出,咨询电话:0310-6260606,邯郸学院人事处师资办;联系人:吴老师。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邯郸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学校概况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邯郸,是一所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为目标,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整体改革的试点单位。目前设有17个二级学院(部、中心),81个本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二、选聘岗位、人数
  2014年邯郸学院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具体选聘专业、人数以及学历为:
  三、博士研究生选聘待遇
  1、办理全额事业编制。
  2、学校共给予购房补贴20-30万元,分4年付清。
  3、学校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
  4、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至15万元),配发计算机和打印机各一台。
  5、服务期8年,在服务期内,学校经考核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发给博士津贴1万元。
  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含2015应届毕业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非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选聘范围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博士毕业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2、选聘方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七、选聘程序
  (一)审查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将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扫描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和2014年邯郸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2014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本次选聘指定邮箱hdxyrscsz@126.com。由邯郸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测评人员。
  (二)测评
  测评内容分两项:
  1、个人基本情况
  (1)①学历加分项:本科为“985、211”院校的计3分,硕士“985、211”院校的计4分,博士“985、211”院校的计5分;
  ②研究生阶段获奖学金计1分;
  ③通过英语六级者计1分;
  以上各个项目封顶分数为10分。
  (2)科研学术成果加分项:发表在省级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计1分,发表核心期刊及检索文章根据水平每篇记1-5分。参与国家级课题前三名记3分,参与省级课题前三名加2分,参与其他级别课题前三名计1分。科研学术成果最高封顶10分。
  2、试讲答辩(100分)
  先由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研究方向,选择某一课题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有关问题,由考生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当场进行打分。
  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试讲答辩分
  (三)体检、考核。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和考核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核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邯郸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及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咨询电话:0310-6260606;邯郸学院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吴老师
  
       点击下载>>>
     2014年邯郸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邯郸学院
  2014年11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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